







关于成立延志吴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的批复
索引号: | ZDDBG180363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2〕225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成立延志吴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3-22 |
省交通集团:
你公司《关于成立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延志吴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的请示》(陕交建字〔2012〕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延志吴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成立延志吴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为省交通集团下属非常设临时机构,负责延安至吴起至志丹高速公路(109.8公里)的建设管理,项目结束后,机构撤消;
二、延志吴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人员编制40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处长1名、副处长3名,总工程师1名;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省交通集团内部调剂;
三、建设管理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工程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和环境保障科等5个部门。
四、建设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配备情况抄报厅党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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